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實務認定
發表時間:2020-11-23 12:52:42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42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江蘇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實務認定,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認定
(一)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與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區別適用本罪應注意區分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與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界限。這兩罪在侵犯的客體、客觀方面的表現等幾個方面的要件都基本相同。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
1.犯罪對象不同
前者的犯罪對象是由國家統一印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者的犯罪對象則是偽造的國家增值稅專用發票。
2.主觀方面不同 前者明知是國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故意非法出售;而后者明知是偽造的增值稅專喟發票而故意出售。
(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實務追訴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萬元版以每份1萬元計算,以此類推。下同)累計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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