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損傷輕傷一級之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發表時間:2020-11-27 00:04:02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721次本條款的釋義內容請參考5.2面部、耳廓損傷5.2.2重傷二級“損傷致張口困難Ⅲ度”條款中的相關內容。張口度的臨床分級可見本標準附錄中的內容。
對于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的確定,一定要依據本鑒定標準所附附錄的要求。對于張口困難在醫學上有較多的解釋,不同門類的鑒定標準有一定的差異,所以要以本鑒定標準中標準性附錄為準。
造成損傷后的張口困難原因很多,有因口腔的軟組織損傷后形成的瘢痕所致,也有因上下頜骨的骨折后畸形及顳頜關節損傷所致等,鑒定時一定要注意原發性損傷與張口困難有無因果關系,沒有因果關系的不能適用本條款。
在進行鑒別診斷時為排除或者認定張口困難,一定要進行客觀的影像學檢查,通過影像學檢查認定傷者的張口困難發生的機理。不能以傷者自述為鑒定的依據,也不能依一般的臨床檢查就認定為外傷造成的。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
版權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師事務所原創,轉載請保留連接: http://www.xgbdr.com/qsyj/1073.html
推薦律師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