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侮辱尸體罪的刑事責任
發表時間:2017-11-06 15:15:1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9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盜竊、侮辱尸體罪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第302條的規定,犯盜竊、侮辱尸體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是選擇性罪名。盜竊尸體罪在量刑時,主要應考慮盜竊尸體的次數、數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酌情決定刑罰;侮辱尸體罪在量刑時,主要應考慮侮辱尸體的手段、次數、數量、持續的時間、所造成的影響、犯罪動機等因素酌情決定刑罰。
刑法條文
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尸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適用指導性文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盜竊骨灰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答復( 2002年9月l8日 [ 2002]高檢研發第14號)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你院《關于對盜竊骨灰行為可否比照盜竊尸體罪定性問題的請示》(吉檢發請字[2002)l號)收悉。經研究,我們認為,“骨灰”不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的“尸體”。對于盜竊骨灰的行為不能以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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