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的處罰
發表時間:2017-11-07 15:30:0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8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敲詐勒索罪的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強行索取的行為。
犯敲詐勒索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十)條敲詐勒索罪的規定
1.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兩年內三次敲詐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次數、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多次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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