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罰
發表時間:2020-11-22 12:28:06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24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1.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身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芝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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