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損毀文物罪的概述
發表時間:2020-03-29 17:21:09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20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辯護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故意損毀文物罪的概述,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概念及其構成
故意損毀文物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損毀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對象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和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所謂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大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文物。根據《文物保護法》第2條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珍貴文物包括具有重大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紀念物、藝術品、工藝美術品、革命文獻資料、手稿、古舊圖書資料以及代表性實物等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二、三級。是否屬于珍貴文物由有關部門依法鑒定確認。此外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所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是指由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文物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核定公布并予以重點保護的革命遺址、紀念建筑物、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所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指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出來的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并報國務院核定公布的單位以及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直接指定出來并報國務院核定公布的單位;所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并報國務院備案的文物單位。
應當注意的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的規定,本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行為。所謂損毀,是指使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部分破損或者完全毀滅。損毀文物的情況比較復雜,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壞的程度有輕有重,社會影響也有差異,處理時要作具體分析,認真區分違法和犯罪的界限。應鑒別遭到損毀的是否是其主要的、關鍵的部分,對其外觀的破壞程度等,從經濟價值、社會影響、危害后果等各種因素進行綜
合考慮。對某些損壞很輕、影響不大,或者被損壞后易于修復,情節顯著輕微的,亦可以不認為是犯罪,但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3條第1項的規定,對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尚不夠刑事處分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本罪是舉動犯,只要實施故意損毀行為,均構成本罪。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損毀。至于行為人實施損毀行為的動機可能不盡相同,動機如何,不影響本罪構成。但是,如果行為人不知是文物將其損壞,或者雖然知道,但由于過失將其損毀,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指:多次損毀、屢教不改的;損毀國寶級文物的;損毀大量珍貴文物或致使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毀損嚴重的;損毀文物動機極其惡劣的等。
(二)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上就是關于:故意損毀文物罪的概述的內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隨時咨詢我們的刑事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