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刑法規定
發表時間:2017-11-06 16:17:44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27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刑法規定,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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