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繳欠稅罪的認定
發表時間:2020-11-22 22:33:51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25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逃避追繳欠稅罪的認定,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1.本罪與欠稅行為
二者都是明知沒有繳納稅款而不予繳納的行為。其區別關鍵在于妨礙追繳稅款罪中行為人采取了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而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而欠稅行為人則沒有采取上述手段以至于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稅款。另外二者在主觀內容也不同,妨礙追繳稅款罪是出于逃避納稅而非法獲利的目的,而欠稅行為一般只是暫時拖欠稅款,而無逃避納稅的故意。
2.本罪與一般的妨礙追繳稅款違法行為
二者區別的關鍵在于行為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稅款數額是否較大。根據本條,妨礙追繳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才構成犯罪,如果沒有達到這一數額,則應當由稅務機關依照稅法規定處理,而不能以犯罪論處。
(二)本罪與逃稅罪的界限
1.主體要件不同
本罪的主體只能由納稅人構成;而逃稅罪的主體除納稅人外還包括扣繳義務人。
2.犯罪目的不同
本罪是意圖達到逃避稅務機關追繳其所欠繳的應納稅款的目的;而逃稅罪則是意圖通過欺騙、隱瞞稅務機關,達到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為目的。
3.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本罪表現為行為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的行為;逃稅罪則為表現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的,或者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行為。前者具有公開性,后者具有欺騙性、隱瞞性。
4.妨礙追繳稅款要求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逃稅罪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情節嚴重即包括因逃稅被二次行政處罰又逃稅的情況,也包括逃稅數額較大的情況。同是由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妨礙追繳稅款罪只要求數額在1萬元以上即可,逃稅罪則要求逃稅數額須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才能構成犯罪。
(三)本罪與抗稅罪的界限
1.客體要件不同
本罪為簡單客體,即侵犯了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而抗稅罪則為復雜客體,即不僅侵犯了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同時還侵犯了依法從事稅收征管工作的稅務人員的人身權利。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的行為;抗稅罪則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前者的行為方式是秘密的,而后者則是公開的。
3.妨礙追繳稅款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而抗稅罪不要求具備數額較大
只要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就構成犯罪。
(四)本罪與妨害公務罪的界限
兩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其不同點主要是:
1.主體要件不同
本罪是特殊主體,即法律規定具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而妨害公務罪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2.客體要件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妨害公務罪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
3.犯罪手段不同
本罪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稅款,而妨害公務罪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4.犯罪主觀方面不同
妨礙追繳稅款罪出于逃避納稅非法獲利的目的,妨害公務罪則無這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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