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關于監視居住期滿后能否轉取保候審的答復
發表時間:2025-07-16 10:11:17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6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對“犯罪嫌疑人被監視居住期滿后能否轉取保候審”問題的答復意見
公安部:
公安部法制局7月11日來函(公法【2000】113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因偵查犯罪需要,對于監視居住期滿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確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決定取保候審,依法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但是不能不經依法變更就轉為取保候審,不能中止對案件的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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