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會見嗎
發表時間:2024-10-25 20:52:03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241次刑事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會見嗎?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可以會見,也不可以探視的。
但是,親屬可以委托辯護人會見嫌疑人,委托律師的可以直接申請會見,委托其他辯護人需要經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才能會見。
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探視,應當經過公安機關領導批準;而在被判刑后服刑期間,家屬是可以探視的。
與嫌疑人之間的近親屬關系家屬,特殊情況如經過辦案機關同意和公安機關批準后,允許通信或會見,但這并非普遍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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