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律師需要掌握的假冒專利罪與假冒注冊商標罪區別
發表時間:2020-11-21 14:25:44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17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刑事辯護律師需要掌握的假冒專利罪與假冒注冊商標罪區別,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似點:兩罪都是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其主體都是一般主體,都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客觀行為上都以假冒的行為方式實施,且都以“情節嚴重”為構成犯罪的條件。
區別點:(1)客體不同。假冒專利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專利標注權;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2)行為對象不同。假冒專利罪的行為對象是他人持有的合法有效的專利標記、專利號或者專利文件、專利申請文件;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行為對象是他人持有的注冊商標。(3)客觀表現不同。假冒專利罪在客觀上只要是行為人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合同中標注他人專利號、專利標記或者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等,并不要求標注專利號的產品與真實專利產品同類、同種;假冒注冊商標罪在客觀上則要求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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