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清算罪的實務處理
發表時間:2017-11-07 14:30:31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75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妨害清算罪的實務處理,希望能幫助大家。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擅自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一)妨害清算罪與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的界限
妨害清算罪與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在主觀上都出于故意,客觀上都存在虛偽記載資產負債乏或財產清單的行為,但二者有本質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
妨害清算罪主體為公司、企業清算組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而后者主體為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侵犯的客體不同
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企業清算制度及債權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后罪則侵犯的是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及股東和其他人的利益。
3.客觀方面不同
首先兩罪的時間要件不同。妨害清算罪只發生在公司、企業清算期間,后罪則是公司正常工作期間。犯罪的行為方式有所不同。妨害清算罪表現為隱匿財產、虛偽記載資產負債表和財‘清單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而后罪主要表現為編制或者隱瞞重要事;的財務會計報告。
4.犯罪目的不同
妨害清算罪行為人的目的是逃避公司、企業債務;后罪則是欺騙股東和社會公眾,騙取他人的投資。
(二)妨害清算罪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
妨害清算罪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主要在于:
1.犯罪主體不同
妨害清算罪主體是公司、企業及清算組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主要是單位犯罪,而職務侵占罪的主體是公司的人員,包括董事、監事、經理及一般工作人員均可成為犯罪主體,是自然人犯罪。
2.犯罪的主觀目的不同
妨害清算罪的目的是為了逃避公司、企業債務,而職務侵占罪的目的則是為了非法占有公司財產。
3.侵犯的客體不同
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企業清算制度和債權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而職務侵占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財產權及股東的利益。
4.客觀方面不同
妨害清算罪表現為在公司、企業清算期間,隱匿財產,在資產負債表或財產清單上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及其他人利益的行為。職務侵占罪則表現為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處罰
公司、企業犯妨害清算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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