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
發表時間:2017-11-06 17:28:3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20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2.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根據以往的司法實踐,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量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1)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2)偽造并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30萬元以上的;(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根據以往的司法實踐,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2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2)偽造并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200萬元以上的;(3)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并有其他嚴重情節的;(4).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4.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以上就是關于: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的內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隨時咨詢我們的刑事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