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專利罪的追訴標準
發表時間:2020-11-22 12:25:59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51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假冒專利罪的追訴標準,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1)非法經營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2)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3)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專利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三)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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