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被害人過錯如何認定
發表時間:2024-10-18 17:34:12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390次問:刑法意義上被害人過錯怎么認定?
答:被告人實施犯罪或者激化加害行為危害程度的情形。
(2024年)借他人缺陷辱罵他人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通常只有在被害人對行為人實施了程度較高的暴力行為或嚴重違反社會道德風尚的行為引發犯罪時,才構成被害人過錯,一般的辱罵行為尚無法達到被害人過錯的程度。但是,在行為人存在特殊生理缺陷時,被害人針對該特定缺陷進行侮辱從而引發行為人犯罪的情形,因針對性的侮辱言詞嚴重違背社會公德,且行為人因特殊身體缺陷導致對特定的辱罵言詞相較于普通人更為敏感,其在受辱后行為控制能力顯著降低,應將此類辱罵行為與一般的辱罵行為區別對待,將其認定為被害人過錯。
(2023年)被害人過錯的認定標準:時間上的相近性,必須是過錯行為在前,犯罪行為在后。同時,如果過錯行為已經發生很久,被告人在多年之后實施犯罪行為的,通常情況下不再認定是被害人的過錯激發了犯罪的發生。
[第1368號]被害人過錯的認定標準: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是指被害人出于主觀上的過錯實施了錯誤或不當的行為,且該行為違背了法律或者社會公序良俗、倫理規范等,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或其他正當利益,客觀上激發了犯罪行為的發生。
[第556號]如何認定被害人過錯: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是指被害人出于故意,實施違背社會倫理或違反法律的行為,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者正當利益, 引發被告人實施犯罪或者激化加害行為危害程度的情形。
被害人過錯需要具備的條件主要有:
1.過錯方系被害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針對的必須是有過錯行為的被害人。
2.被害人必須出于故意,由于被害人過錯通常出現在互動性明顯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犯罪中,單純的過失行為或者不可歸咎于被害人的其他行為,不能認定為被害人過錯。
3.被害人須實施了較為嚴重的違背社會倫理或違反法律的行為。過錯的字面含義就包含了否定評價的內容,被害人過錯從性質上說就是違反法律或違背道德的行為,但是并非所有的過錯都能為刑法所評價,只有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才有可能被納入刑法評價體系,才可能成為酌定量刑情節。《紀要》明確規定被害人須有“明顯過錯”,至于是否明顯,通常應以社會一般人的認識判斷為標準。
4.被害人的過錯行為須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者正當利益。“合法權利”是法律明確規定予以保護的利益,“正當利益”一般是指法律雖未明文規定,但根據社會倫理為公眾贊許或認可的利益。被害人的不法或不良行為如果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正當利益,被告人因此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被告人應受譴責的程度相對減輕。
5.被害人的過錯行為須引起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激化了加害行為的危害程度。被害人的過錯行為既可能引發刑事犯罪發生, 也可能在犯罪中激化矛盾,致使被告人提升加害程度。這里。被害人的過錯行為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必須具備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聯系, 而諸如被害人疏于防范、誤入犯罪圈套等行為,不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
確認被害人過錯時,不僅要分析是否具備以上五點,還應當全面考察案件的來龍去脈、發案背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可簡單套用。如果刑事犯罪的被害人故意侵犯被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權利,該行為引發了犯罪或加重犯罪侵害程度的,通常應當遵照《紀要》的規定將被害人過錯作為酌定量刑情節,綜合分析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進行量刑。但是,若被害人的上述行為由于被告人的先行侵犯行為所引起,其行為屬于“以不法制不法”的,就不能簡單認定為過錯行為。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
22、對于因戀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勞動糾紛、管理失當等原因引發、犯罪動機不屬惡劣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于義憤引發的或者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
(2022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二十三種常見犯罪量刑規范的實施細則(試行)
量刑起點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無法定、酌定從重情節,符合緩刑適用條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考慮適用緩刑:
⑥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的;
20.對于被害人有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被害人對法律規范、倫理道德、善良風俗的背離程度,以及促使被告人實施加害行為的關聯度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1)被害人具有明顯過錯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40%以下。
(2)被害人具有一般過錯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一般不應超過二年。
(3)被害入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一般不應超過一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煙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且被害人有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的。
7.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綜合考慮故意傷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一般可以適用緩刑:
④被害人有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主要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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