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事諒解書模板和作用(附刑事諒解書法律依據)
發表時間:2022-09-22 09:49:05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264次刑事諒解書
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左右,本人XX與XX發生口角,進而導致本人受傷一事,XX本人及其家屬向我支付了相關醫療費用,并積極與我協商賠償事宜,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現已向我方支付了賠償款。
在協商的過程中,對于我的受傷,XX等本人及其家屬向我表達了深深的歉疚,我們認為其悔過表現很好。作為受害者,我對XX的行為也能夠諒
解,我不再追究XX與本次事故相關的民事責任。因XX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我愿意原諒XX,不再希望司法機關追究XX的刑事責任。
因此,我對XX致我受傷的行為表示諒解,自愿不再追究XX的刑事責任,請求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給予XX改過自新的機會,對XX從輕、減輕、免除刑事處罰。
當事人:
年 月 日
協 議 書(協議命名的刑事諒解書)
甲方:XX 身份證號:
乙方:XX 身份證號:
XX 年XX 月XX 日XX 時XX 分左右,XX與XX發生口角,進而導致XX受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XX一次性支付乙方XX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XX 元。
二、乙方在接受甲方賠禮道歉并對甲方的行為表示諒解,并自愿出具刑事諒解書。
三、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本次事故一次性處理完畢,各方當事人互不追究對方的相關任何責任。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權利,不再追究甲方的民事、刑事、行政等責任。
以上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系雙方自愿訂立。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置相關司法機關留存備案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到條(履行刑事諒解書的收據模板)
今收到XX通過銀行卡號為: 以轉賬方式交來的協議書賠償款 元。
收款人:
身份證號:
刑事諒解書的作用
一、在偵查階段的作用
對于案件相對較輕的,性質不是特別嚴重,如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交通肇事、盜竊等,并且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的,通過嫌疑人家屬的和解賠償,并且向偵查機關遞交撤訴申請,一般偵查機關會撤銷案件。這些輕罪包括故意傷害案(致人輕傷)、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等屬于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于案件相對較重的,雖然嫌疑人家屬和解并賠償,會起到減輕處罰的結果,而不會撤銷案件,案件還要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二、在審查起訴階段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三、在一審審判階段
在審判階段,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諒解書是一個重要的酌定減輕處罰情節,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減少基準刑,被告人得以從輕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法發[2021]21號】規定:“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對于當事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四、在二審中的作用
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在一審審判結束前都未能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那么在二審中獲得諒解書是否有用呢?答案是肯定的,諒解書在二審期間依然會成為法官考量的一個重要因素,有可能獲得改判的機會,具體可以參見孫偉銘醉駕案(一審判決死刑,二審期間獲得諒解書后改判無期徒刑)。
關于刑事諒解的有關規定:
文件名稱 | |
1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
2 |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2019)》 |
3 | 《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質量標準》 |
4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 |
5 |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
6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 |
7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9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10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 |
1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12 | 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在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的通知 |
13 |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
1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15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常見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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