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節錄)--涉及
發表時間:2017-10-15 14:23:4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32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節錄)--涉及,希望能幫助大家。
8.對于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的嚴重犯罪,黑惡勢力犯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制售偽劣食品藥品所涉及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發生在社會保障、征地拆遷、災后重建、企業改制、醫療、教育、就業等領域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發生在經濟社會建設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嚴重商業賄賂犯罪等,要依法從嚴懲處。
對于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中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案范圍廣、影響面大的,或者案發后隱瞞犯罪事實、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負案潛逃等拒不認罪悔罪的,要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對于被告人犯罪所得數額不大,但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職務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也應依法從嚴懲處。
要嚴格掌握職務犯罪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認定標準與減輕處罰的幅度,嚴格控制依法減輕處罰后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緩刑的范圍,切實規范職務犯罪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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