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法庭辯論辯護謀略及具體運用
發表時間:2017-10-01 11:46:43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64次一、先聲奪勢法 此法系法庭辯論一方對另一方可能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極有利的問題先在論辯發言中全面論證,以達到先人為主、爭取主動的庭辯戰術。實踐中,應用此法須在庭審前做好充分準備,且在庭審調查階段對于己方有利的事實、證據逐一認定,然后根據事實和證據,針對對方不正確的觀點主動出擊進行反駁,以期掌握辯論主動權,奪取制高點,使對方陷入被動。
二、避實就虛法
庭審辯論中,對方的弱點往往是對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采用偷換論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達到轉移己方視線、擾亂視聽的目的。因此,運用此法首先應善于抓住對方之“虛”,選擇其薄弱環節連連進攻、一攻到底,直到把問題辯論清楚。
三、設問否定法
本法又稱舌戰偷渡法。使用該法,關鍵是己方在設問時要把辯論的目的深藏不露,絕不能讓對方察覺設問的真正意圖。尤其是第一問,一定要讓對方在尚未了解發問意圖的情況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下個問題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對方自覺難以自圓其說時,后悔也來不及了。這種使對方處處被動、自打嘴巴的戰術,是一種極其有效的辯論手段,其結果只能是讓對方在不自覺中接受己方的觀點,出其不意而辯勝。
四、間接否定法
本法是指在辯論中不直接把矛頭指向對方,而是若無其事地將對方的錯誤觀點擱在一旁“置之不理”,鄭重地從正面提出己方的獨特見解,并充分論證。
運用此法應注意兩點:
1、己方所持觀點應與對方所持觀點勢不兩立;
2、己方觀點應有理有據,絕不能牽強附會、嘩眾取寵。
五、示假隱真法
此法系指先舉與本案無關的事實證據,運用掩蓋真相或本意的語言技巧,形成對方的錯覺,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擊,拿出己方真實、有力的證據或觀點,致對方于被動、措手不及的庭審辯術。現今“當庭舉證、當庭質證”的庭審方式,無疑為這一辯術提供了廣為運用的空間。
六、以退為進法
它是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在法庭辯論中的使用。己方先將對方提出的論題(或觀點)假設為真,然后從這個假設為真的命題推導出一個或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論題為假的辯論方法。此法是一種辯論性、反駁性很強的法庭辯論方法,因而推導得出的必然性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獲得較好的辯論效果。
七、后發制人法
兵戰與舌戰之間有許多共同的規律。兵戰中的戰略戰術,也可以用作辯論的對策。先發制人可以產生優勢,后發制人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由于后發,己方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發現矛盾和弱點,然后以己方掌握的材料有針對性地集中進行反駁,有時可以導致對方措手不及而險象叢生。
運用此法時應掌握:
1、暫避銳氣,不倉促應戰;
2、精聽細解,等待時機;
3、抓住破綻,全力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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