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的最佳時間與黃金37天
發表時間:2023-07-04 18:39:23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3114次取保候審申請的最佳時間
法律并沒有對取保候審的具體時間做出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人可能聽說過“黃金37天”的說法,但實際上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黃金37天的由來
當公安機關抓到犯罪嫌疑人后,會先將其送到派出所的拘留室。在這里,犯罪嫌疑人最多只能被關押24小時。過了24小時后,法律規定必須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最多只能被拘留30天。在第30天時,公安機關要么釋放嫌疑人,要么向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檢察院做出這個決定的時間是7天。所以,30天加上7天就是黃金37天的由來。
黃金37天的誤導
然而,這個說法有些誤導人。因為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公安機關并不會等到第30天才向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比如在一些案件中,如果案情簡單,犯罪嫌疑人很少,證據搜集容易,公安機關就不會拖到第30天才申請批捕。所以,如果你等到第30天或者第37天才去提取保獲審,那么就可能錯過了最佳時機。
取保候審最佳時機
一般來說,在犯罪嫌疑人被送到看守所接受公安機關第一次訊問后,就是最佳的取保候審申請時機。因為在這個時候,公安機關還沒有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如果你在這個時候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辦案單位可能會批準。
取保候審申請的提交對象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都可以接收取保候審申請。可能很多人不了解刑事案件的流程,南京刑事律師簡單介紹一下一般的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公安偵查階段,第二步是檢察院審判起訴階段,第三步是法院審判階段。在這三個階段中,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提交取保候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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