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冤假錯案有哪些危害?
發表時間:2021-05-03 17:13:31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5119次
近年以來,我國屢屢發生趙作海案和呼格吉勒圖等冤假錯案,錯殺錯關了一批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南京刑事律師認為,刑訊逼供是導致冤假錯案,特別是死刑冤案的重要原因,而刑訊逼供是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的極大踐踏和傷害。南京刑事律師在自己十幾年的刑事辯護過程中,確實也發現了一些案件存有冤假錯案的嫌疑,但是在經過偵查機關的偵查和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之后,法院出于謹慎,假如沒有確實充分分的證據,一般不會推翻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所認定的事實。從刑事辯護的實務來講,辯護律師應當注重從案件的源頭防堵,冤假錯案的發生,在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就要積極干預,爭取能夠而讓被告人獲得不起訴或者撤案處理。而從有關部門進行制度設計的角度上來講,就要對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進行有效的“品質管控”,通過程序上的設計和制度上的制約,有效地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保護人民的訴訟權利不受侵犯,保護人民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不受踐踏。南京刑事律師認為,冤假錯案的危害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冤假錯案嚴重的踐踏了人民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甚至非法剝奪了人民的生命。比如,在呼格吉勒圖案件中,無辜的青年呼格吉勒圖,被錯誤的認定犯有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執行了死刑。這樣的冤假錯案,不但嚴重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給家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雖然西風東漸已有一個多世紀的時間,雖然自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在刑事法律制度上也積極的向西方國家進行學習,但是以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以及米蘭達規則為代表的無罪推定和沉默權制度仍然未在我國確立。作為一位資深的刑事律師,本律師深知司法機關承擔保障社會治安、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責大任,破案壓力很大,在適用沉默權制度上存在難度,因此我國刑事訴訟法著眼于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規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對其犯罪行為如實供述。但是,作為一名法律人,本律師也認為追訴刑事犯罪和保障人權之間是沒有必然的對立和矛盾的,我們完全可以在保障破案的同時加強對司法人權的保護,這就需要建立健全權力制約的制度,提高刑事偵查的技術手段、優化方式方法從而提高破案率,與此同時對于司法權力進行一定的制約,保證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不因為刑訊逼供、誘導等而被迫供述虛假事實。
其次,冤假錯案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司法機關作為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守護者、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維護者,在人民群眾中享有崇高威信,得到廣大人民的信任,這才是一個正常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如果司法機關帶頭踐踏法治,利用刑訊逼供等不正常的手段迫使公民自認其罪,甚至為了完成破案指標、立功受獎羅織證據,讓無辜公民受到追訴,造成冤假錯案,就會嚴重損害司法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響黨和政府的聲譽。司法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受到影響,公信力下降,則人民群眾對于司法機關工作的配合度和支持度就會下降,不敢依靠司法機關和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做斗爭,從而影響刑事司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南京刑事律師認為,廣大司法干警一定要充分認識這個問題,要把維護司法機關的公信力放在首要位置,珍惜黨和人民、法律賦予司法機關的權力,用好這個權力,在使用權力的同時也要兼顧公民的司法人權不受非法侵害。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
版權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師事務所原創,轉載請保留連接: http://www.xgbdr.com/bhls/3302.html
推薦律師
您可能想了解